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2-12-12]

昆 山 市 石 牌 中 学

 

昆石(2012)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2830日教代会通过并实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自觉践行“爱生、育人、服务、奉献”的昆山教育行业精神和我校“团结、求实、勤业、创新”校风、“博学、严教、爱生、开拓”教风,自觉养成“踏实、厚道、微笑”的优秀品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昆山市教育局20121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以践行昆山教育行业精神和学校“三风”建设为途径,以解决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师德教育,全面整治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教职工队伍,为实现昆山教育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镇编工。(分教师组和职工组分别考评)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广大教职工加强学习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理论等。学习要与时俱进、学以致用,可以采用读书、座谈、撰写心得、知识竞赛、橱窗宣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注重将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做好学习笔记,不断增强教师依法执教和教书育人意识。在职教师进行师德修养教育和法制学习每年不少于12学时(6-8篇学习笔记,职工减半),新录用教师另外重点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少于6学时(3篇学习笔记),学校扎口教科处管理和督查。

2.查找存在问题,积极督查整改。学校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本校师德师风情况的基础上,树立优秀典型、推广先进经验,用好“身边人、身边事”。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公开师德师风步监督电话,定期向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征求对本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利用学校网站、调查问卷、教育开放日等形式定期对学校师德情况进行自查,查找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查找违反《昆山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十个不准”》的问题(不准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不准擅自停课、缺课、离岗或拒绝工作分配;不准乱收费、乱摊派;不准搞有偿家教;不准要求学生家长送礼、宴请、办私事;不准在上课时间抽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准参与赌博、迷信、色情和邪教活动;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对于违反师德规定的群众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把手负责制”;针对存在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到位。

3.严格考核机制,规范学校管理。根据《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昆教2009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昆教201211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严格执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把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试之中,并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优、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镇编工与每月考核以及是否续聘挂钩,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学校每年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通过教师自评、学生家长评议、主管部门领导评、学校综合评定,全面正确地对教职工的师德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倾向,确保考核工作的质量。

师德考核优秀人数按要求严格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30%以内(上一学年度学校综合考评优秀的学校,师德优秀比例可增加至40%以内,镇编工也按此比例考核),并将师德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员名单会同年度考核优秀名单一并上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凡申报星级教师、晋升职务职称的,近两年中师德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教职工有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年度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工会要参与调查处理的全过程。

教育局每年对学校领导年度测评的同时,将对学校的师德考核工作和档案管理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学校综合考评挂钩。

因此,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与规范办学行为结合起来,与政风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教师进家庭进社区活动结合起来,与德育导师制工作结合起来,从教育思想、教学行为等方面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督促教职员工遵守礼仪、严守考勤制度、严肃上班纪律、履行工作职责,从每个工作环节、细节入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4.围绕行业精神,开展主题活动。围绕“爱生、育人、服务、奉献”的昆山教育行业精神主题,广泛开展“践行教育行业精神,做人民满意教育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和特色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弘扬乐于奉献、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同时,积极推荐老师参加“星级教师”、“师德标兵”、“爱生模范”、“优秀教师群体”等评选活动。

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渗透在“深入实施有效教学,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全过程,通过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活动,深入了解学生和家长的需求,查找教职工自身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态度、专业技能、教育科研等方面存在的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四、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列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学校将认真研究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注重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公开承诺,加强监督。由学校行政与工会组织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并在学校网站、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公开教职工的师德承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学校师德监督制约机制,公开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建立健全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体系,督促广大教师遵守师德规范,争做育人楷模。

4.加大宣传,示范带动。学校党、团组织要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骨干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工会要团结、凝聚广大教职员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主动作为,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

5.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学校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教职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从而全面提高师德水平。

 

                  昆山市石牌中学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石牌中学师德考核细则》一、二

附件二:《石牌中学教职工日常文明规范》

 

 

石牌中学师德考核细则一

项目

内     容

权重

扣分要点

教师

自评

学校

评议

(20)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分

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处理的该项不得分。

 

 

2.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

5分

缺一次扣1分

 

 

3.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履行请假制度,无旷工、无迟到早退现象

10

旷工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40)

4.按要求完成集体备课、作业布置批改和辅导、教学小结和读书笔记

15分

由教导处做出评定。一类15分,二类12分,三类8分,如无则不得分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5分

有一次扣1分

 

 

6.严格按课表上课,不私自调课

5分

调课教师、被调课教师均有一次扣1分

 

 

7.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以及其他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0分

不服从该项不得分

 

 

8.落实课堂教学规范,上课不接打手机,不擅自离开教室。职工不擅离岗位。

5分

有一次扣1分

 

 

(20)

9.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

10分

有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项不得分

 

 

10.认真做好德育导师制。

10分

由德育处考评。一类10分,二类8分,三类5分,没做不得分

 

 

(10)

11.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5分

明码标价,强拉补课,造成严重后果的该项不得分

 

 

12.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5分

与同事、家长产生矛盾且后果严重的扣3分,损害学校荣誉的扣3分,两项都违反的扣5分

 

 

(10)

1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5分

未参加的该项不得分,未完成的扣2分

 

 

1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完成教育教学论文

5分

缺一次扣1分,论文未完成的该项不得分

 

 

备注:1.本细则考核对象为教师。

2.在编教师考核总额为每年1000元,按实得分结算,实得分由考核小组在自评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赋分。师德考核优秀者由教代会和考核小组取实得分前50%的人员进行表决,从高到低实取。

3.有下列行为者,师德考核不合格:违法乱纪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聚众闹事、上访;旷工或旷课二次及以上;有投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备课不批作业、有偿家教,被确认的;其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石牌中学师德考核细则二

项目

内     容

权重

扣分要点

教师

互评

综合

评议

(20)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分

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处理的该项不得分。

 

 

2.积极参加学校的政治、业务学习

5分

缺一次扣1分

 

 

3.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履行请假制度,无旷工、无迟到早退现象

10

旷工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55)

4.工作态度端正,服务热情周到,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教学

5分

酌情扣分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15分

有一次扣2分

 

 

6. 衣着整洁、上班时不穿拖鞋,语言举止文明,态度和蔼

5分

有一次扣1分

 

 

7.尊重岗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质量好

20分

不服从的该项不得分;质量视包干责任范围完成情况赋分

 

 

8.按时完成学校安排临时突击性任务

10分

不按时完成的,一次扣3分

 

 

(5)

9.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服务育人

5分

酌情扣分

 

 

(10)

10.作风正派,公正公道;心胸宽广,顾全大局;务实主动,工作踏实

5分

酌情扣分

 

 

11.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与同事相处和谐,工作让同事认可,自觉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5分

   与同事产生矛盾且影响正常工作的扣3分,损害学校荣誉的扣3分,两项都违反的扣5分

 

 

(5)

12.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完成师德笔记

5分

缺一篇扣3分

 

 

备注:1.本细则考核对象为学校员职工,含镇编工。

2.老师评议和学校评议时重点考虑被评议者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果”。

3.在编职工考核总额为每年1000元,按实得分结算,实得分由考核小组在老师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赋分。师德考核优秀人数由考核小组酌情确定。

4.镇编工由教师和学校评议后,对评出的师德优秀人员(学校评议分超过80分且列前30%的人)奖励500元,对评议连续两年得分未位且年得分不足60分的人员或者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行为者,师德考核不合格:违法乱纪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聚众闹事、上访;旷工或旷课二次及以上;其他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石牌中学教职工日常文明规范

 

石牌中学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师德建设是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的灵魂,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昆山市教育局20121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特制订和倡导以下教师文明规范:

一、进校文明

1.着装得体、大方,为人师表。

2.教师举止文明,进校门主动与同事、学生问好;

3.骑车(包括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者进校一律下车推行,自觉将车停进车棚,不在校内乱停放。

4.开车者进、出学校限时速5公里内慢行,自觉将车停进指定位置。

二、爱国荣校

1.参加升旗仪式的教职工,站姿规范,不讲话。升国旗时要肃立,行注目礼,为学生做好表率;

2.校内遇到学生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干预,教育学生养成文明习惯。

三、办公文明

1.上班时间,教师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认真完成学校教学流程管理的任务;

2.教职工要相互关心,但在办公期间不要长时间聊家常、谈论股票,不在电脑上玩游戏、看股票信息;

3.带手机进教室、会议室必须关掉或设置为振动,尽量不接电话;

4.班组内讲团结、讲奉献、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办公桌内外和书橱整理好,积极参加文明班组的创建活动。

四、语言文明

1.遇到同事、老教师要主动问好,校内遇有学生问好要及时、微笑回应;

2.教职工在校内应使用规范用语,严禁说脏话、粗话,严禁大声训斥学生及家长,接待家长主动热情,与学生及家长谈心要平等坐立;

3.对学校的工作有想法,要主动与领导沟通,不在私下议论,不利团结的话不说,不利团结的事不做;注意在网络上用语文明和合法。

五、进修和会议

1.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参加学历达标、专业培训、职务培训和各项教研进修等,不无故缺席。在校内,教师应认真、准时参加政治学习、教研组和备课组等学习,做到主动参与,积极发言;

2.会议:主持者应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和实效。与会的教职工应认真听讲,除了笔记本、笔与制定的学习文件外,不带、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并请管理好手机。

六、文明服务

1.教师应树立“服务育人”的教育理念,一切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课内、外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认真参加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准时到岗、服务周到,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2.职工应全力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为学生和一线教师服务。

七、文明用餐

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午餐1110~1200)在学校食堂内用餐,餐后将餐具简单清理,规整放置。尊重食堂工作人员。

八、爱护公物

1.离校时,教师应主动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一切私人贵重物品带回家;

2.寒暑假前,教师应主动归还向学校借用的公共财物,遗失或损害应照价赔偿。

九、规范出勤

1.教师应认真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准时上班、上岗,不旷工,不擅自离岗;

2.教职工上班时间730,下班时间430,弹性半小时;中餐1110,中午上班1245

3.病假须有医院病假证明,如没病假单的为事假处理;教职工有事外出(半天以内)需向教务处请假,超过半天,应向校长室请假。迟到、中途外出、早退等病事假请在门卫处登记。

十、各司其职

1.行政管理人员在学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条、块工作的周安排,并天天有巡视、督查和落实的措施,权、责统一,不推诿。年级组长、教研备课组长、班主任严格按照主管业务部门的条、块计划,落实措施,抓紧措施,抓早抓实,教育与教学、特色项目建设并重,常规工作、中心工作和突击性重点工作相结合。

2.全体教师严格执行教务处课程计划,严格落实教学“七认真”工作和德育导师制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其他条、块布署的工作。

3.全体员职工按主管职能处室的分工和工作要求,“按时、保量、优质”做好常规工作和突击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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