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昆山市石牌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定:校长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民主建设,特制定《昆山市石牌中学校级领导公开述职制度》。
一、定期召开教代会,每年召开两次,一般每学期结束时召开一次。
二、教代会上,学校校级领导进行公开述职,正确评价学期中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教代会进行评估打分。
三、述职报告各代表人手一份,述职内容由工会负责记录在案,评估现场公布。
昆山市石牌中学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