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7年8月16日
2017年6月底,苏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苏州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苏教基〔2017〕19号),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进行了局部调整,同时,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16〕22号)、《关于印发〈2020年苏州市初中毕业生音乐、美术学科考核方案〉的通知》(苏教〔2017〕7号)及《关于苏州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指导意见》(苏教基〔201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现对初中学校开设课程作出以下说明:
一、严格执行新方案的要求
根据2017年修订方案,各校务必开足、开齐各类课程,同时,各校需注意以下变化:
1.初一~初三年级原来的思想品德课,现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课。
2.初中阶段每周可安排1节书法课,课时可在地方和学校课程中安排。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与地方和学校课程的课时结合起来使用,即初一每周5课时、初二每周3课时、初三每周2课时,主要用于安排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人民防空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各校应严格按照新方案说明的课时开设所有课程。预防艾滋病教育等三项专题教育的课时原则上从地方课时和班团队活动时间中安排。
二、落实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课程
1.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价值
研究性学习是江苏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定领域的核心板块。研究性学习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学习活动。以自然、社会和自我为维度,立足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实际,确定学习活动主题。关注重要社会事件,关注现代科学发展,关注自我素养提升,关注自然环境保护,关注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2.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表课时
保障研究性学习的课表课时,每周1-2课时。为保障活动效果,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间周或单周2课连排。课表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名称统一为“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简称“综研”)。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高中的“通用技术”)、社团活动、班队活动、学科研究性学习等不占用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课表课时。
作为主题活动的课外校外延伸和拓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定领域中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板块主要在课外进行,不占用综合实践活动的课表课时。
3.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
学校课程管理部门要在保证育人目标和育人结构的前提下,对本校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课程进行科学开发和系统设计,注重活动课程的内容整合与实施整合;要保证每学期、每个学生或学习小组,在教师指导下,都能真实、完整地经历1-2个长线主题活动,包含“选题规划、实践体验、总结表达”基础阶段,此外,结合实际需要,灵活穿插1-2个短线活动;要对各学习小组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做好过程管理,积累过程性评价资料,对相关活动作出必要的评价。
4.抓好综合实践活动教师队伍
各校应立足学校基础,着力培养以专带兼的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队伍,在专业背景、年龄教龄、爱好特长等方面全面布局,形成梯队,逐步建立一支以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为主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教育局将加强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专业培训与业务指导,搭建综合实践活动研讨的平台,组织开展团队研修,逐步提升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专业指导水平。
三、提高体艺教育的质量
从2019年起,苏州市中考体育考试将执行新修订的方案,考试项目有调整,考试标准有提高,考试分值有增加,并计入学生中考总分。
从2020年起,苏州市中考将进行音乐、美术学科考核,由初中三年艺术学习过程性评价和初三毕业生音乐、美术素养现场考核两部分组成,考核成绩将与学生的升学直接挂钩,可能会影响学生升入四星级高中。
各校务必加强体艺课程的规范管理,应开齐、开足、开好并不断优化体艺课程,要从有利于学生成长、发展的高度,规范体艺教育教学行为,提升体艺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规范做好学生课堂学习评价和艺术实践评价等过程性考核工作,在学生初中毕业前,将每个学生的成绩进行公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主动接受学生、家长、教师和全社会的监督。
各校要认真做好音乐、美术学科考核的宣传及说明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和全社会转变教育观、人才观和评价观,克服“应试”倾向,充分发挥艺术评价的作用,促进每个学生艺术素养的全面提升。
四、加强督查考核
从新学年开始,教育局将对各校课程设置执行情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凡没有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学校,将在本学年的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规范办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