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家在昆山•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2017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 书写比赛的具体通知
[2018-03-19]

各中小学校: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汉字魅力,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举办“家在昆山•书写经典传承文明”2017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14日下午1:30 娄江实验学校食堂

二、参赛组别

共设3个组别:小学组(4~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含中职中技校)。

三、参赛对象

经过各校初赛、复赛后选拔出的决赛人员(依据各校于9月28日及之前上报的报名表,报名参赛的学校名单见附件1)

四、参赛要求

1.书写内容: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 136 首古诗词中选取 1 篇,或纪念香港回归20周年的经典诗词,或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胜利召开等的红色经典诗词作品。可书写全篇诗词,也可书写部分诗词,但句意应保持完整,字数不限。所有书写的作品内容都应提供出处。

2.书写要求:须使用规范汉字书写,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如不能提供书写作品的内容的明确出处,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出现自造字和错别字,均取消个人评奖资格。

3.书体类别:书写形式为楷书、隶书、行书等3种书体,可以硬笔(钢笔书写),也可以软笔(毛笔书写)。和硬笔楷书、隶书、行书等6类书体。

4.作品类别:软笔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不小于A4纸(格式可从苏州语言文字网下载)。比赛自备纸张,格式自定。

5.比赛用纸由市语委办、教育局提供,学校、学生不必自备。

6.所有作品必须落款,同时完整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赛时下发),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市教育局、市语委办享有作品使用权。

五、奖项设置

比赛结束,由评委推荐30幅作品参加苏州市级评比。其中,软、硬笔作品比例为1:1;三个组别比例1:1:1。具体奖项:

学生奖项: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各若干名。

教师奖项:优秀指导教师奖(一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若干名。

组织单位奖项: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名。

六、其他

各参赛学校不得以本活动名义向参赛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参赛报到时间为比赛当天下午1点20分前。

联系人:蔡秀华,联系电话:57532668

邮  箱:951248039@qq.com。



    昆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昆山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

报名参赛的学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小学:

昆山市实验小学、柏庐实验小学、玉峰实验小学、一中心小学、振华实验小学、西塘实验小学、包桥小学、大市小学、司徒街小学、同心小学、巴城小学、城北中心小学、朝阳小学、陆家中心小学、张浦小学、开发区国际学校、开发区实验小学、昆山国际学校、花桥中心小学、城北高科园小学、淀山湖小学、正仪小学、周市华城美地小学、菉溪小学、南港小学、蓬朗小学、千灯小学、前景学校、石浦小学、石予小学、新城域小学、新镇小学、张浦周巷小学


初中:

淀山湖中学、花桥中学、昆山二中、玉山中学、石牌中学、石浦中学、秀峰中学、通海实验中学


高中(含中职中技)

花桥国际商务城中等专业学校、陆家高级中学


返回